虚拟货币平台涉非法集资的司法认定难点与合规启示
虚拟货币平台涉非法集资的司法认定难点与合规启示——从三起典型案例看风险边界
作者: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俞强律师
一、场景引入:虚拟货币平台暴雷事件频发
2025年3月,上海警方破获某区块链公司涉嫌通过发行“元宇宙代币”非法吸收资金逾3亿元的案件,涉案平台宣称“保本日息0.5%”,吸引数千名投资者参与。此类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虚拟货币平台法律风险的关注——究竟何种模式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?司法机关如何穿透复杂交易结构揭示犯罪本质?
二、典型案例解析
案例1:陕西丝路起点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某公司搭建BRTR平台发行USDT、QC等虚拟币,通过全国推介会承诺“保本高息+豪车使用权”,吸收资金634万元。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四年6。
争议焦点:虚拟币发行是否属于“资金”吸收?
法院认为,平台虽以虚拟币为交易标的,但实质是通过兑换通道实现资金归集,符合非法集资的“利诱性”“社会性”特征。该判决与2022年最高法司法解释将“虚拟币交易”列为非法吸收资金方式之一的精神一致16。
案例2:上海马某某吸收虚拟币案
马某某在未提供法币兑换通道的情况下,直接吸收USDT虚拟币8万余枚。一审法院将其计入非法吸收资金数额,但学界对该认定存在争议:虚拟货币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“资金”?有观点认为,USDT虽具流通性,但我国法律明确否定其货币属性,直接将其等同于资金可能突破罪刑法定原则23。
律师解读:此案反映出司法实践对虚拟货币财产属性与金融属性的区分难题。建议辩护时重点审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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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是否具备稳定兑付机制;
吸收行为是否实质扰乱金融秩序。
案例3:林某“通证银行”平台案
林某等人通过境外服务器运营虚拟币理财平台,以“持币生息+多级返利”模式吸收价值1500万元的比特币、以太坊,最终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7。
核心违法点:
资金池特征:平台控制用户虚拟币形成资金池,符合非法集资的“资金归集”本质;
利诱性包装:静态收益(日息0.1%-0.8%)+动态返利构成双重利诱78。
三、司法认定标准的三重穿透逻辑
1. 交易实质穿透:是否形成资金控制
无论标的是法币还是虚拟币,若平台通过充值锁仓、限制提现等方式实际控制资金流向,即可能被认定具备非法性。例如某平台要求用户将USDT转入指定钱包并由平台支配,即构成变相吸收资金68。
2. 利诱性穿透:收益来源是否依赖新资金
司法机关重点审查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:
合法经营:收益来源于真实项目经营;
非法集资:通过后入资金支付前息(如案例3的“日息模式”)7。
3. 技术表象穿透:区块链技术是否真实应用
某“矿机租赁”项目虽使用智能合约,但链上数据与线下宣传收益不符,法院认定其技术仅系诈骗工具8。合规平台需证明:
虚拟货币与实体经济的真实关联;
区块链节点数据的公开可验证性。
四、律师实务建议
对从业者:构建四道合规防线
业务模式审查:规避“保本承诺”“固定收益”等表述,建立收益与市场波动挂钩机制;
技术合规审计:定期披露链上数据,避免资金池操作;
用户协议设计:明确虚拟币的“网络虚拟财产”属性,禁用“投资”“理财”等诱导性词汇;
刑事风险预警:对年化收益率超20%或发展三级以上分销的模式启动强制合规审查。
对投资者:三大避坑指南
查资质: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平台运营方是否取得金融牌照;
验逻辑:要求平台提供收益测算模型及审计报告;
留证据:对宣传资料、聊天记录、链上交易哈希值全程存证。
五、结语与互动
虚拟货币平台的创新边界与法律红线往往仅一线之隔。作为深耕金融科技领域的律师团队,我们可以企业协助搭建符合《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要求的运营框架。
互动话题:您在投资虚拟货币项目时最关注哪些风险信号?欢迎留言讨论,点赞超100将解锁下一期《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取证难点解析》。
声明:本文内容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及学术观点整理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需结合具体证据材料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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